“仅退款”纠纷频发,也提示各方需要注意,这项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,需要加以改进。电商平台应承担起更多治理责任,平衡好消费者权益和商家利益。
近期,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“仅退款不退货”纠纷。案中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了价值11.96元的衣物,未经店铺同意,便申请了“仅退款”并获得平台支持。商家起诉后,经法院调解,该消费者退还11.96元的货款并承担商家维权支出的800元相关费用。
此案传递的态度很明确: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退货退款方式,无理由强行“仅退款不退货”不仅有失诚信,还可能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。同样,商家也应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“仅退款”起源于美国亚马逊。几年前,亚马逊开始在售后政策中加入“退款不退货”服务,旨在通过减少退货流程来鼓励消费者下单,同时利用市场力量对商家进行筛选。从原理上看,这种机制可以通过增加订单量来提高商家收入,进而覆盖售后服务成本,形成多赢的正向循环。去年底今年初,“仅退款”服务从国内个别平台扩展为电商平台标配。
免责声明:
本站原创内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或转载,与立场无关,我们力求信息真实、准确,但文章、所示信息、提及内容仅供参考,无法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、及时性、有效性等,不构成任何建议,据此操作风险自担。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,已标注作者及来源,并不代表赞成或反对等任何观点,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。